昨日,記者從湘潭市有關部門獲悉,由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湘潭市環保局共同撰寫的《試論湘潭市設立環境保護審判法庭的可行性》的報告已呈報省高級人民法院,湘潭有望設立湖南省首個地市級“環保法庭”,專門審理環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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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環保立法本身的缺陷,環保行政執法部門缺乏應有的強制手段,再加之地方保護主義等因素,導致許多環境違法行為未得到應有的處罰和制裁,環境涉法案件數量居高不下,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報告提出,設立的環保法庭可以按照“先試點、后鋪開”的思路,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立一個與刑庭、民一庭、行政庭同級別的環境保護審判庭,再向縣(市)區法院鋪開。這一設想如果成為現實,將改變一些地區只在庭內名義上設合議庭的方式,成立省內首個真正意義上的“環保法庭”。(記者 劉炬 通訊員 劉宏 何宇 王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