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堅持雙管齊下、并行管理的原則。即對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分別考核,實現節能降耗、新能源汽車發展兩個目標。”上述負責人表示,《積分辦法》實施后,一方面將加快傳統汽車節能技術提升速度,推動小型化、混合動力等車型布局加速,促進48V混動系統、阿特金森發動機、輕量化等節能技術快速普及;另一方面將加速企業發展新能源乘用車的步伐,除自主企業外,國外如大眾、寶馬、通用等也已在國內積極投放新能源車型,對市場現有產品結構形成有效補充、提升行業整體技術水平。
近年來,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2016年已達到65.4%,其中車用汽柴油占全國汽柴油消費70%以上。部分城市機動車排放已成為PM2.5等大氣污染物的重要來源。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成為有效緩解我國能源和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選擇。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介紹,從國際上看,目前世界主要汽車生產國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或二氧化碳)管理體系,提升了當地汽車節能水平。2015年日本的國產乘用車平均油耗已達到4.5升/100公里,2016年歐盟為4.7升/100公里,均已達到我國2020年節能目標。此外,英國、德國、法國、挪威等國也開始探討禁售傳統燃油汽車的可能性,堅定發展新能源汽車。因此出臺《辦法》有利于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品質提升,與國際標準接軌,幫助我國汽車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
那么,企業積分如何管理?上述負責人解釋說,企業的積分共有結轉、轉讓、交易三種應用方式,不同積分對應的方式有所不同。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結轉至后續年度使用,也可以在關聯企業間轉讓。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自由交易。與之對應的是,負積分需當年度抵償。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可以通過使用本企業結轉或者受讓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使用本企業產生或者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等方式抵償歸零。新能源汽車負積分可以通過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抵償歸零。
《辦法》強調企業主體,自主交易。“要建立完全市場化的交易機制,企業積分交易時完全自由,政府對交易價格、對象等不做干涉”,上述負責人介紹,工業信息化部將建立“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搭建完全自由的積分交易市場,汽車企業通過平臺進行積分買賣,增加交易便利性、提升管理效率。
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推廣,《辦法》要求自2019年起,乘用車企業應達到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達不到比例要求的企業將產生新能源汽車負積分,需向其他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抵償。此外,《辦法》還將建立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單向抵償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機制,由傳統能源車企承擔了部分新能源汽車發展成本,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總體來看,積分交易制度可以實現對補貼政策退出的有效銜接,為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長效發展機制提供制度保障。
據統計,2016年,我國汽車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6.43升/100公里,完成當年度規劃目標,新能源汽車產量達到51.7萬輛,累計產量突破百萬,位居全球第一。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汽車總產量的1.8%,累計產銷量占全球市場保有量50%以上。“同時,結構完整、安全可控的產業體系已經建立,核心技術水平快速提升,新能源汽車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以及舒適性,均有了大幅度進步,社會認可度明顯提高。實施《積分辦法》的各項條件均已具備。”董揚說。